royce談設計: 文化創造產業

這幾年常常聽到大家在談所謂的文化創意產業,頻率高到我們這些創意工作者(設計師、音樂人、藝術家等)聽到「文創」這兩個字就頭皮發麻。我甚至開始覺得,所謂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不過是要幫幾個土地開發案找個名目。

「文化創意產業化」這個概念本身就自相矛盾:從商業的角度看來,要靠文化藝術賺大錢很困難。因為藝術創作的核心在於獨特的表現方式和觀點,和量產的商業行為本身就有抵觸(難道你要說:「傳統手工藝的市場真是大得不得了啊」)。如果企圖討好大眾市場,產出的作品就會失去實驗的精神與藝術的價值。

對「文化」的解釋不應該停留在這麼表面的層次,想要利用現成的文化藝術大撈一筆。我們應該要從更廣義的角度來看文化這件事:文化是我們社會中一套共有的態度與價值,是這個社會共同的目標以及實踐。

以汽車文化為例,上週我在加州去試駕了 Tesla Roadster。擺脫一般我們對綠能電動車又慢又無聊的印象,Tesla Motors 是第一家製造外觀與效能兼備的電動跑車的車廠—一臺真的會令人興奮的電動車!我發現 Tesla 所使用的一些重要零件,包括電動馬達,都是臺灣製造的。我們有這些技術,為什麼沒有辦法建立像 Tesla 這樣的品牌,推出這樣整體性強,而且令人激賞的產品?

tesla's menlo park final assembly line 

賈伯斯曾經說過:「How you design is how you see the world。」我們的社會對周圍的感受、做事情的習慣,還有這個社會集體的需求影響了我們對環境的想像、我們的市場、我們的產業,還有消費產品與服務的模式。

汽車文化在美國的發展歷史久遠,可以刺激並影響消費市場。各式各樣的賽事、收藏、兜風旅行、維修、保養、俱樂部和活動共同促成了這樣一個高度發展的車迷文化。汽車市場與製造者從這樣的文化基底出發,培養出他們對車的想法,思考一臺好車應該擁有怎麼樣的功能、外型、給人什麼樣的感受、功能與性能又該達到什麼程度。這層深厚的文化基底才是市場以及新設計理念的幕後推手。

at the 2010 Sonoma Historics

多年來我們一直埋怨臺灣沒有自己的汽車品牌,從過去到現在,我們只能在地生產來自日本、歐洲、甚至韓國的車。最近終於出現了台灣的自主品牌,不過表現令我頗為失望。他們選擇了最沒有想像空間的車種:休旅車和SUV,整體產品的設計與概念頂多也是做到與日韓品牌一致的品質,並沒有突破性的想法與具原創性的使用經驗,不過是證明了「我們也可以」的製造技術而已。我只能說,這是因為這些品牌的誕生,只是為了因應看似大有可為的市場機會,而非出自於本身對汽車文化的想像。這樣的車子很顯然是出自於一個對汽車沒有深入思考的文化,這種產品在國際舞臺上自然很難找到自己的特色。

然而這也很清楚地表現出我們汽車文化的水平。由於許多車輛進口、賽車等活動場地等法規和稅務上的限制,臺灣一直無法發展出蓬勃的「汽車文化」。政府對進口車課徵高額關稅,原本是為了保護國內汽車產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但是法規上的諸多限制,卻大大阻礙了汽車文化發展的可能性。我們對汽車的想像停留在將車視為交通工具,或身份地位的象徵,從來沒有把汽車當作一種對快樂的追求、一趟歷險,或是生活態度的一部份。然而,少了這種熱衷與想像,我們就不可能建立一個真正有獨創願景的汽車品牌。

深刻、蓬勃的多元文化必須滲透到社會的系統裡面,讓熱愛同時了解這些文化場景的人,從我們自己的角度出發。這些人的熱情可以建構出屬於我們的獨特觀點,進一步催生一個個全面的、別具創意和自我風格的產品或服務。

我們不應該冀望在短期內從文化產業可以產出直逼半導體業的產值,應該讓文化與藝術工作者在社會上發揮他們的影響,幫助培養我們社會和市場自己的文化。同時,也是時候該廢止那些過時的法規了,這樣我們的社會才有空間發展更多元蓬勃的次文化。與其把文化創意產業化,不如讓文化來創造產業吧。

this tesla is owned by NASDAQ

[also see: Tesla 試駕體驗與設計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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