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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ce談設計: “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5 Years Ago.”

最近在報紙上看到一些關於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希望將「藝企平臺」的計畫推動成為「藝文社會企業」的報導。國藝會預計在年底前整合藝文及企業的行銷平臺,幫助藝文團體宣傳行銷,希望「藉由帶動企業界的藝文消費,進一步為藝文界創造市場。」最終的目的在於透過加強後端的行銷機制,協助增加藝文團體的盈收,尋求自立。

雖然原來的立意良好,但是我認為計畫的背後卻忽略了國藝會這樣的組織應該扮演的角色:鼓勵前衛藝術與實驗性的創作,那些主流市場還沒有辦法接受(或許也永遠不會接受)、因而無法開創票房的作品。

在科技業,大家都很熟悉 Geoffrey Moore〈跨越鴻溝〉一書中所提出的 ”Technology Adoption Lifecycle”(「技術採用生命週期」)。維基百科上是這樣解釋的:Technology Adoption Lifecycle根據特定使用者族群在人口分佈及心理上的特質,描述了人們對一個創新產品的採用或接受程度。新產品逐漸為市場所採納的過程形成一條傳統的常態分佈曲線,又叫作「鐘形曲線」。這個模型指出最先採用新產品的是所謂的「創新者」,接下是「早期採用者」,然後是「早期大眾」和「晚期大眾」,而最後接受產品的則是「落伍者」。譬如說現在手機和數位相機的接納程度已經達到「早期大眾」的高峰,甚至已經過渡到「晚期大眾」的部分了,而平板電腦的使用則還在「早期採用者」的階段。 

任何一種新科技在滲透市場上的過程中,透過產品所吸引不同顧客群劃分出以上五個階段當然不是每新科技都能順利依序成長,每個階段之間存在著一定的間隔技術如果無法跨越這個鴻溝因為失去繼續推動市場的動力而失敗。其中最大的鴻溝介於早期採用者早期大眾之間,也是一樣創新產品是否能邁入主流市場的關鍵Sony MiniDisc和PHS 就是兩個明顯的例子。

我認為這個模式也可以應用在所謂 ”meme”(「文化基因」)的傳遞上面。Meme這個字是1976年由英國生物演化科學家 Richard Dawkins所提出,代表人與人之間文化傳遞的基本單位,像 DNA裡的基因一樣;人類可以透過寫作、說話、手勢、儀式或是其他可以複製或模仿的現象將 meme傳遞給其他的人。從文化的角度來看,有獨特見解的藝術家在這個模式裡扮演的就是創新者的角色,從他們的洞察、體會與思考創造出從來沒人見過的前衛實驗。這些想法、概念與思考模式接著影響了其他的藝術家,然後影響了設計師、音樂家,還有建築師等其他創作者,這些人將傳遞而來的 meme融入作品之中,進而有可能推動新的社會思潮與典範。

 於是我們可以將原來的生命週期修改如下:

我有一件美國藝術家 Ryan McGinness設計T-shirt上面寫著:“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5 years ago“—我想這句話說出了重點。就像流行音樂的發展一樣,5年前的地下獨立音樂,現在在熱門歌曲的排行榜上,在電影、表演藝術和熱門文化上也有相同的現象。或是80年代 David Carson 的實驗性平面視覺,到近年在超主流的誠品所出的刊物上也都看得到其影響。或是許多地下塗鴉藝術家的作品風格與概念也漸漸被炒成流行文化。

身為一位創造使用者體驗的產品設計師,我不知道已經有多少次從當代藝術家各類型的作品中得到養分與啟發,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這些人的創作預示了絕大多數的人還沒有看見的未來、發出個人獨特的表現,在當下自然是非常小眾的,更不可能締造什麼票房了。然而其中的一些概念,長期看來有可能成為未來的文化主力。

因此,在努力讓有能力大賣的藝文團體去開發「藝文欣賞人口」、提升藝文消費市場產值的同時,不要忘了培養一個非票房導向、鼓勵實驗與多元表現的環境。滋養一個讓文化進展的力量得以滲透到社會之中的環境是必須的,這些創作的力量與多樣性有潛力形成新的趨勢和想法,影響社會既有的期待,進而塑造新的文化與行為模式,自然也就會創造出新的市場價值與機會。

[photo @2010SoniWang via JenniHongDance] 


royce談設計: 不乏味的電動車

作為一個工業設計師與汽車狂熱份子,我最欣賞的車,向來在車身簡潔誘人的線條下,同時蘊涵工程上的創新,創造出獨特的駕駛體驗。這些重點表現了工業設計的本質:概念完整嚴謹、造型精準誠實,在形式和表現上相輔相成。身為車迷,我一直都對所謂「有環保意識」的車子抱持著懷疑的態度。先撇開電動車或油電混合車是否真的比較 “Green”的問題(這些車的製造過程和廢棄電池對環境的影響可能更大),這些車大多又慢又無聊,剝奪了駕駛的樂趣。對我來說,這些為符合節能需求而生產的車子都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產品要素:創新、吸引人的駕駛與使用經驗。

直到 Tesla的出現…

Tesla Motors總公司位於矽谷,執行長是PayPal的創辦人 Elon Musk。 Roadster是他們第一部量產車,底盤以近年來最輕量、最具為駕駛樂趣的跑車之ㄧ Lotus Elise 為基礎所設計。Tesla使用6,831顆鋰電池來推動375伏特、相當於288匹馬力的AC-induction 電動馬達,所產生的性能讓人不可思議:只要3.7秒就能從靜止狀態加速到時速100公里,足以打敗 Porsche和 Ferrari大部分的車款,而且3.5個小時就能充飽電,一次可以跑392公里。

這些數據和源自Lotus的底盤設計引起我對 Tesla Roadster的好奇,於是某個星期一的早上,我就和一個目前在 Google擔任設計師的老同學一起走進了 Tesla Motors位於加州 Menlo Park的展示中心和組裝生產線,並且試駕了 Tesla Roadster…  

Tesla Roadster 和我非常熟悉的 Lotus Elise 一樣擁有簡單俐落、貼近地面的中置引擎車身比例;車身全由輕巧但昂貴的碳纖維構成,整體造型同樣有一種蓄勢待發的姿態。不過,在細節部分的處理卻有點老套,譬如一堆進氣口和散熱網的設計,還有一般所謂跑車老愛強調的各種空力套件。Tesla也嘗試在車內空間裡打造奢華的感受,但是以一部和全新的 Porsche 911價格不相上下、甚至更高的車子來說,細節部分的作工與處理應該可以更細緻一點。

不過在車子開始移動之後,這些小瑕疵都變得無關緊要了。和一般的車子一樣,上車後轉動鑰匙發動 (只是開關打開後並沒有有任何引擎聲),然後按下D鍵啟動前進檔。低速前進的時候,整部車幾乎沒有發出任何聲音。到了街上,我稍微重踩了一下「油」門(應該要說「加速器」),整部車立刻毫無遲疑的向前彈出去,順暢地不得了。不像一般汽車的內燃機引擎,需要一點時間提高轉速才能產生足夠的扭力,電動馬達可以在任何轉速下產生最高扭力,所以它只需要一個檔位就一次到位(普通車子需要五、六檔)。加速的感覺像坐在正在跑道上加速、準備起飛的767裡一樣,但是又安靜得太誇張,只有一點像小遙控車發出的嘶嘶聲。我的腳一離開加速器,Roadster的再生煞車系統(Regenerative Braking:同時將煞車時的摩擦力轉換為電流,供應電瓶充電)就自動接手,慢慢減速。要適應這個特性需要一點時間,因為再生煞車會影響車子滑行的距離。不過,我倒是覺得這個設計很有用,特別是遇上彎路的時候,再生煞車可以讓重心移向車身前方,協助入彎時的車頭轉向,讓車子鑽進各個角落。至於在走走停停的市區,紅燈的時候,我幾乎不需要踩煞車,加速踏板一放掉,車子就會自己慢慢停下來。 因為即使重踩油門、急速加速也是無聲無息,所以在市區小飆一下也不會引起太多的注意。我們因此開始期待遇上紅燈,等著再次享受這種一次到位的加速體驗。

到了郊區山路上,在沒有其他車輛(也沒有警察)的情況下,我們決定試試Roadster的真本事。結果一路上我們無法克制地不斷哈哈大笑,因為那種感覺,加上幾乎與 Lotus Elise 一樣敏捷的彎道表現,實在是太神奇了。Tesla絕對是我開過加速最快的車子;而我可是開過不少400匹馬力以上的怪獸。而且就在我們用瘋狂的速度劃過寧靜的山路的同時,居然還能聽到樹林裡的鳥叫聲!

Tesla 創造了一個會讓人上癮的全新駕駛經驗,沒有因為動力系統上的節能而犧牲了駕駛的感受,變得像 Toyota Prius一樣無聊。 它反而巧妙地結合了電動馬達的特性,讓駕駛變得樂趣無窮,就產品使用經驗的概念而言實在是一大成就。

我認為創新的使用者經驗,無論是功能上或是感受上的,都是促使產業進步的動力,在汽車產業尤其是如此。像是克萊斯勒的 Voyager (Minivan)、福特的Explorer (SUV)、以及 New MINI (高級小車) 都是創造了之前沒有的產品類別,在設計上都提供了(或透射了)全新的使用者經驗、創造出新的文化和生活模式,也都在某種程度上創造了新的市場。新產品範疇也帶領產業進入另一個階段的典範轉移。我認為真正顯著的設計不該只是在物件上進行漂亮的裝飾,而應該要能致力於利用新科技,以及透過在設計上的突破來創造新的使用行為與經驗,發揮改造生活模式與產業市場的潛力。

[also see: royce 談設計: 文化創造產業]

設計 iPad 的動詞: What Do You Want To Do Today?

從四月時入手我的第一台 iPad 後,我幾乎天天使用它。雖然我也同時擁有筆記型電腦我發現這兩種東西在使用的本質上有很大的不同:筆電是生產及創造各種數位內容的很好的工具,iPad 則是讀取(或消費)內容的絕佳工具。隨著網路提供更多元豐富的內容,除了原本網路上既有的,無論是資訊、娛樂內容, 應用軟體 Apps ,讓數位內容與生活大小事更全面性的結合。iPad 本身可攜式特質,讓我不斷發現新的應用。 

royce談設計:有梗的設計

最近常常被問到:「你最喜歡的設計椅是哪一張?」對我而言,這不是一個三言兩語就可以簡單回答的問題。我買過一些椅子,也設計過一些椅子。讓我從一個設計師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身為一個設計師,當要設計一樣物件時,我是如何開始呢?一開始我一定是思考和尋找一個「梗」,那個等待被設計出來物件之所以要存在的原點、概念、觀點,找出那個「梗」,隨後的設計過程:形狀、材質、顏色等的選擇,就是詮釋及溝通那個「梗」的語言而已。選擇形狀、材質、顏色對最後作品的好壞是重要的,但是一個設計如果少了這個「梗」,無論後面執行的多好,也不會是好的設計。

以我最喜愛椅子為例,我最喜愛的那張椅子是我最景仰的義大利設計師 Achille Castiglioni 在1957年的作品,名為 Sella Stool。Sella 是腳踏車墊的意思,故名思「形」,這是一張由腳踏車墊所構成的椅子。什麼樣的椅子要用腳踏車墊來做,那樣的椅子坐了會舒服嗎?


是的,這不是一張讓你坐起來會舒服的椅子,也不是設計來坐著不動的椅子,這是一張讓你容易站起來走動的椅子。設計師Achille 說:「當我講付費電話的時候,我喜歡走來走去,我也喜歡坐下,但不是全坐。」這個就是這張椅子背後的設計觀點。

Achille 用一個腳踏車墊、一根金屬管子、一個圓椎形金屬底座來詮譯這張椅子。一個吸引人的作品,外形不只是為了好看,或是用來表現跟別的設計的不同,外形是重要的視覺溝通,是用來傳遞功能,讓人一看就明白這是做什麼用的,該如何使用。Achille 這張椅子,在構思的時候就不只是設計一個單一的產品而已,而是設計一個新的使用椅子的行為,這個設計,開啟一個全新椅子的類別。

這樣的設計才是有梗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