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跟同事吃午飯時聊到最近電視上一些財經名嘴在電視上說明蘋果的特色,這些媒體名嘴將使用 iPhone, iPad 視為又是台灣人愛追求流行、盲目崇拜名牌的佐證之一。我記得前幾個月, YouTube 上也有一個「愛瘋」影片諷刺 iPhone 的用戶是無法說之以理的超級白痴,影片中要買 iPhone 的角色,無論店員如何解釋 iPhone 的種種缺點,這個愛瘋痴幾乎只是重複一個台詞 “I don’t care”。我跟同事看了之後相視大笑,因為我們就像那個白痴一樣:”I don’t care.”
半年前我買了一隻 Sony Ericsson 的 Satio 送給二姊,心想這個產品能差到哪裡去,當時 Satio 的價格比 iPhone 3GS 還貴。我想台灣 iTunes 無法購買音樂,我二姊也不玩 Apps, Satio 的相機是 1千1百像素,相機有夜視功能,還有 Sony Music 的服務。所以選了這款手機送給她當生日禮物。上個月我換了 iPhone 4,我二姊問我,可不可以把 iPhone 3G 給她,她想試用看看,儘管使用過 iPad,但對她而言,iPhone 還是一個新的產品。自從他用了 iPhone 3G 之後,他再也不用 Satio 了。儘管 iPhone 3G 的速度很慢,他還是寧願用 iPhone,不願意用 Satio。你猜猜看他最喜歡 iPhone 3G 哪個功能呢?發簡訊。她愛上 iPhone 發簡訊的功能。
買產品不是買產品的功能,而是買使用經驗,這是多麼簡單地道理。所以我把上禮拜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翻譯出來,跟大家分享。也順便回應訕笑使用 iPhone 或者蘋果迷的人,當你看完下面文章,對許多使用蘋果產品的人,產品不是一張功能列表,產品是整體的使用經驗,那是完全兩種不同的事情。
這篇文章的作者是 Sachin Agarwal’s。他是美國現在新崛起部落格軟體 Posterous 的 co-founder 跟 CEO。Posterous 是我個人使用過最好用的一個平台。他們的產品 Posterous 正如他文章所說的,做到了同樣的功能卻是完全不同的使用經驗。

全文如下:幾個禮拜前我跟一個朋友聊天,他問我說,你的產品 Posterous (Posterous 是一個部落格平台)怎麼跟 Google 的 Blogger 競爭呢?Blogger 的用戶數, Google 的財力與規模都比你大太多了。
我回答他說:我們有全世界最優秀的工程師跟設計師。我們最後會贏得,因為我們小、因為我們產品讓人驚嘆不已。微軟投入在音樂播放器、智慧型手機和電腦上的錢超過蘋果不只10倍,微軟還是輸給了蘋果。如果團隊人數是致勝的唯一條件,今天就不會那麼多的新創公司。
接著他問我,我們產品功能有哪些?他說,你的產品的功能其他部落格平台也都有,你們做的出來用 email 直接發佈影片到部落格的功能嗎?如果你們能做到,那你們就是第一。
我說,不會。我們現在產品的功能,都不是第一個推出的,但我想我們是最好的。讓我以 iPhone 為例來說明好了,iPhone 上幾乎沒有一個功能是以前沒有的,但是 iPhone 把它們做好,所以用起來很順手。如果你拿 iPhone 跟黒莓機比,在功能上面,iPhone 無庸置疑是輸給黑莓機的。於是我問他:你有沒有用過 iPhone?他說:沒有。我繼續問:你是用 PC 還是 Mac?他說: PC。唉,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雞同鴨講了。他是無法了解地。除非你用過 iPhone,Mac 或是開過 BMW, Audi 的車子,否則你是無法體驗其中差異,無法了解那些產品為什麼如此成功。
補充說明:如果你一輩子只用過 Windows,你認為電腦只是在跑 Office 的工具,如果你只用過黑莓機,你以為電話只不過是用來打電話。如果你只開過 Kia,你認為車子只是讓你從這裡到那裡的代步工具。只有當你使用過每個領域中較高檔的產品,你才能了解什麼是同樣功能卻是完全不同的使用經驗。你不必然願意支付比較高的代價購買,但至少你知道其中的差異。我一輩子都在說服人使用蘋果的產品,但很多朋友還是不願意放棄 PC 使用蘋果的電腦,那不是因為他們認為 PC 比 Mac 好,而是他們根本不知道居然還有更好的產品。(或者說,他們不知道電腦還能做其他的事情,車子不只是代步的工具)
我以前在蘋果工作,我從哪裡學到一件事情:蘋果從來不是用更多的人來解決問題,他們只聘用最頂尖的人。蘋果從來不是用這個產品能做什麼來評估一個產品,他們衡量的標準是我能做的多好。你不會發現蘋果跟其他競爭對手比較產品規格,他們是用使用經驗來衡量產品的。原文連結
週末,Apple 軟體升級掃描終於掃到太平洋彼岸台灣了,把軟體更新之後,重新啟動電腦。咑啦~ iTunes 已經變成 10.0版,終於給我等到了可是試試傳聞中的 Ping.
我真的不是音樂的熱愛者,工作時不聽音樂、看書時也不聽音樂,甚至討厭公共場所的音樂。我會聽音樂,就是聽音樂。從來不一邊做事、一邊聽音樂。寒假時跟我外甥住在一起,他差點被我掃地出門,因為他聽的音樂。
讓我迫不及待想玩 Ping 是因為我想知道 Apple 對社群行銷的想法。Apple 在 Michael Jackson 世紀喪禮一役中,在 Facebook 的 Fan Page, 那個當時全球排名第一的 Fan Page,購買音樂的後台是連到 Amazon 上面去。後來,Apple 成立了 iTunes 的 Fan Page。
Apple iOS 專案負責人,在 Steve Jobs 解釋 iPhone 4 收訊問題前一晚加入 Twitter。大家以為他會有什麼樣的發言,記者會當天、記者會過後,還沒有發出任一封訊息之前,就有好幾萬的 Followers。
這次 Ping 一個以音樂為主的社群平台,短短幾天已經吸引百萬以上加入。
加入 Ping 時,你會發現,Apple 把暱稱拿掉,他要你用你的真實姓名,不再是暱稱。他花了一些巧思,讓你可以用 Mac 內建的 Photobooth 拍一張大頭貼,提供連 Photobooth 都沒有的編修功能,讓你的大頭照變成像是歌手唱片封面照一樣。
看看我的大頭貼。是不是很像個療傷歌手。

簡單地講,他要你打扮打扮出去社交。我記得以前我說過,社群網站的平台就像你跟朋友去喝咖啡的星巴克,如果你出門得修飾,沒有道理到社群網站就不用修飾。這絕不是家裡的浴室,你可以大方對著鏡子用牙線、挖鼻孔。
這些都做好之後。他問你要自動分享你的音樂,還是手動選取願意分享的音樂。我選手動。萬一讓人家知道我聽女神卡卡的歌,那多不好意思。(因為我的形象就不像是會聽流行歌曲的人,總得裝一下,讓人家以為我是獨立製作歌手派的。)
然後,Ping 推薦我三個人。我照單全收,因為我想知道蘋果對社群網站的看法。點選進去看看這三個人,從資料比對來看,蘋果其實是玩保險牌。他從我過去購買音樂來推薦。我想我應該是屬於那種奇怪、無法理解的族群。因為我買音樂很隨性,甚至有些音樂買了之後,連放都沒有放過。
我對音樂領域真的太陌生了。
紐約時報也推出他們自己的社群平台,他們的假設是,閱讀相同文章的人應該有相同的話題可以溝通。為什麼他們這樣認為呢?為什麼總認為讀者、消費者會想跟自己買同樣商品的人認識呢?這是一個很奇怪的假設。
我是 Apple 產品的愛好者,但是這個 Ping 我只好 Pass了。因為我不是音樂的愛好者。我還是繼續到 Tumblr 上去看我的動物頻道。不用花錢又有高品質的照片和有趣的觀點。

昨天電信三雄開放iPhone 4 網路預購,原本想自己上網預購,9:45分打開中華電信 iPhone 4 預購網頁,想說先把資料先填好,10:00整按下送出按鈕。沒想到點進去時,出現活動10:00才開始的訊息。只好等10點了,怕電腦時間不準,還特別將手機拿出來對時。沒想到10:00開始,就完全進不去。
這時候只好拿出我職務優勢,強迫公司的工程師幫我想辦法。於是他開了四個 browsers, 讓四個 browsers 同時去捉資料,還真的讓我完成預購。
原本偷偷、默默地利用上班時間想去預購的同事,無論是自己或家人紛紛透過 Skype 或 MSN 表示怎麼都進不去,忽然鼓譟起來,通通跑去找他幫忙訂購,就這樣一個小時,我們公司訂了 13 台的 iPhone 4。我自己一口氣就訂了三台,都在 3000號以內。(有工程師真好!)
晚上回到家中很得意地炫耀這件完全不是靠自己實力取得的權力。心裡想,一支自己用,一支送給姊夫(免得他現在看我姊姊走到哪裡都用 iPad,完全不理他,導致婚姻失和),這樣我出國時,也可以用 faceTime 看我的寶貝狗兒子們。
正當我得意之餘,我那位年過半百的公務人員老哥開口了。他說,他也要一支。這樣他可以申請一個門號帶另外一個資料門號,我都不知道中華電信有這樣的服務。
我當場不知如何言語。實在不太好意思在這裡揭露私人隱私,但是我這位年過半百的、幹了一輩子中華民國公務人員、在用 iPad 之前完全不知道蘋果是什麼、嫌 7-11 的雞蛋太貴,一定要到傳統雜貨店買雞蛋的老哥…. 這是什麼神奇的魔力啊!
難道 iPad 裡面有多巴胺嗎?使用多了會讓人變的快樂嗎?能讓平常用錢謹慎保守的人都改變性格,揮霍起來了嗎?
1994 年的六月,Steve Jobs 接受滾石雜誌的採訪。當時,Steve Jobs 所成立的公司 Next,結束了硬體部門,Next 是 Steve Jobs 被蘋果開除之後成立的公司,原本是想用開發讓蘋果汗顏的產品,經過八年,花了二億五千萬美金,硬體開發宣告失敗了,解散,總計裁掉200名員工。
這一年,Steve Jobs 擁抱的新革命是「物件導向」的開發系統。這一年,媒體對他並不友善。矽谷人稱他為 “Mr. Revolution” (革命先生),說他就像是一個喊狼來了的小孩,差別是,小孩喊的是狼,Steve Jobs 喊的是科技的革命,媒體說,因為過去的蘋果光環,儘管喊太多次了,人們仍舊會聽他說的話,只是多少會抱持的懷疑。
這一年, 麥金塔電腦推出圖形化介面 10 年,微軟主導整個 PC 產業。整個電腦產業的重心放在硬體上。硬體愈來愈小、愈來愈聰明,愈來愈便宜,但軟體的發展卻剛剛相反,愈來愈大,愈來愈貴,愈來愈複雜。開發一套文書處理軟體,就好像是用牙籤蓋一棟摩天大樓。Steve Jobs 希望他Next 物件導向開發軟體能夠改變軟體產業,推翻微軟的統治。
這一年,只有大公司買得起跑得動 Next 作業系統的硬體設備。什麼樣的設備要求呢?486/Pentium 等級的 CPU,24 megs RAM,和 200 megs 的硬碟。儘管大家相信這樣硬體規格的價格會降低到中小企業也能夠買得起,但要開賭盤下注,未來鹿死誰手,大家應該不會壓 Steve Jobs 身上。
這一年 Steve Jobs 39 歲。記者說,朋友描述Steve Jobs 現在是一個有家的男人,週末會陪家人逛街買東西。Steve Jobs 的朋友跟記者說,「請記住,這個人一輩子從來沒有遵守過任何規則,但現在,我想他終於瞭解自已也是人,就跟我們大家都一樣。」
記者寫了將近一頁前言,好像要讓自己跟 Steve Jobs 畫清界線般的。好不容易才看到第一個問題。
記者:
從麥金塔推出到現在已經十個年頭過去了,你認為就目前科技發展而言,讓你感到最訝異的有什麼?
Steve:
人們經常說電腦行業的步調最快,但我一點都不這樣覺得。我覺得電腦行業的步調最慢。事情好像永遠都不會完成。以麥金塔所推出的圖形介面為例,那是全錄跟史丹褔大學在 1970 年代的發明,從推出到普及,有10到20年的落差。
為什麼會這樣?好像要推動、改變一件事情,需要技術、有才華的人、對的經營模式、行銷,再加上運氣都到位,才可能發生。偏偏在我們這個產業,這樣的天時、地利、人和都到位的,並不常見。
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美國大公司向來是發動變革的火車頭,因為他們財力雄厚。他們願意投資幫他們省錢或給他們新能力事物。但是,我們這個產業很奇怪,一大堆有才華的人卻不願意做,因為他們不要幫助美國大公司。
最好的例子就是 PDA,拿蘋果的牛頓來講,我並不看好,我會告訴你理由。大部份開發 PDA 的都是認為PDA 是要買送給家人的產品。我有一個朋友的公司也在開發 PDA,他們想,小孩、祖父母都會有一台。一台要價 1500美金內建無線數據機的東西,沒有多少人會買送給家人的。這個產品推出的前五年,買的人一定是有行動需求的專業人士。
這個產品不會成功,開發這些產品的人的心理狀態是最主要的障礙。這些開發者一點也不想穿上西裝,載上領帶,坐上飛機,到聯邦快遞的總公司去推銷產品。
要讓革命性的改變發生,你需要結合技術、商業模式和行銷,一個能夠讓開發產品的理由和願意購買產品的理由相對稱的土壤。我相當推崇漸進式的改革,但是對我個人而言,比較吸引我的則是革命性的改革。我不知道為什麼,或許因為比較困難、比較刺激,而且會有很長一段時間別人會告訴你說,你徹底完蛋了。
附註:
未完待續
剛剛 Apple 發佈新聞稿,iPhone 4 從 6/24日開始銷售,已經賣出 170 萬隻。Steve Jobs 表示這是蘋果有始以來賣的最好的產品。Wow 三天 170萬隻!就算香港沒有延後上市,我應該也搶不到。
下週開幕的台北國際電腦展,是第30年了。今年國際電腦展是美國媒體最關心一次,想必會有滿場的外國記者來台,尋找以及報導 “iPad-Killer” 的產品。
台灣是美國檯面上IT 品牌的幕後推手,美國記者早就知道,要知道HP, Dell 什麼時候會推出,看台灣 Acer, Asus 的進度就知道了。最近 HP 買下 Palm, 似乎聞的出走微軟陣營的方向,Dell 會持續擁抱微軟,還是往 Google 靠攏呢?
但美國關心的不是微軟,在這場爭罷賽中,微軟似乎已經出局,以目前 iPad 的氣勢,Google 機海戰術能不能夠發揮作用,得仰賴台灣強大的工程能力。
當年 PC 與 Mac 逆轉,台灣是幕後的推手。20年後歷史會再度重演?
今年度的Google I/O上週閉幕,緊接著下個月初又有蘋果的WWDC。TechCruch 上一篇文章,引起廣泛討論。文章的標題是:“Google, Apple, Jacob, And The Man In Black”這篇文章是從美國一齣受歡迎影集 “Lost” 本季最後一集播完談起。Lost 這一季的主題,是描述兩個原本要好的兄弟,隨著時間、以及外部事件,最後卻鬥到你死我活來嘲諷蘋果與Google。Google 與 Apple 在微軟統治的時代,聯手對抗被稱為邪惡帝國的微軟,曾幾何時,兩家公司不但私下較勁,就算是公開場合,也都毫不避諱地宣戰了。
話說,蘋果總裁 Steve Jobs 在iPad 上市之後接受媒體訪問,公開表示 Google 的 Android 系統想打死 Apple 的iPhone。上週的 Google I/O, 每場 Keynote 的內容,無一不是針對 Apple 開戰,從手機、Google音樂商城,TV 平台,蘋果不做的,Google 通通都 support。蘋果手機不支援 Flash, Google support,蘋果 iTune 不支援沒有智慧財產管理的音樂或影片,Google 支援,蘋果要做液晶電視,Google 邀請 Sony 一起來助陣,無一不是對著蘋果來。
Google 現在與蘋果對抗的手法,幾乎跟當初微軟的手法一樣。可能是當初長年為了抵抗微軟學來的,真的是應驗的一句話:「你的敵人最了解你」。
Google 推出 Android,原本設想的敵人是微軟的 Window Mobile,誰也沒想到,球賽打到一半,對手不見了,卻不小心踩到原本好兄弟蘋果的地盤。
兩強正式宣戰,我們當消費者除了有好產品可以用,還有好戲可以看,媒體有文章可以寫,偕大歡喜,這是自由競爭美麗之處。
Google 與 Apple 兩強之爭,是現在美國最關心的議題之一,這也表示「網路無所不在」的時代即將來臨。
「網路無所不在」的環境,有什麼商機呢?